該公司工作人員出示的發票存根,上面的發票已撕得一張不剩。李姝陽 攝記者李姝陽
  96333來電顯示:岳麓區梅溪湖銀杏公園附近晟通集團的摩天輪,大人小孩都是30元/人/次(1歲以上的小孩就要收費),我6月8日上午帶小孩一共消費了60元,但是入場券上並沒有稅務部門的公章。我懷疑這不是正規門票。
  市民宋女士
  記者調查:接到讀者報料後,記者來到宋女士工作的單位,見到了她手中的兩張摩天輪入場券。只見這兩張門票上都沒有加蓋稅務部門的公章。宋女士說:“平時我們到別的旅游景點,門票上都蓋有稅務部門的公章,為什麼這個摩天輪門票上沒有蓋稅務部門的公章?而且這裡只要超過1歲的小孩都要買全票,令人難以接受。”
  負責人辯稱不給發票很正常
  隨後,記者來到位於梅溪湖銀杏公園附近晟通集團的摩天輪下,見到了一個簡易的售票處。記者發現,僅僅十幾分鐘就售出去了四張門票,都是大人帶著小孩坐的。記者看了看一位市民剛買的門票,發現上面的標價為50元,但沒有加蓋稅務部門的公章。“打折後,每張票只要30元。”一位女工作人員表示。
  記者發現,該摩天輪的門票沒有蓋發票專用章,只是入場券,並不能報銷。“你們有發票嗎?”記者問一位自稱是物業公司的負責人。“我為什麼要給你看發票?你如果買票去坐摩天輪,我就給你看發票。”這位負責人回答。
  在記者的一再要求下,這位負責人很不情願地要求女工作人員拿出發票本,但上面的發票只有一沓存根。“發票用完了。”這位女工作人員囁嚅道。
  “你們為什麼不主動給顧客發票?”記者問道。“你平時到餐館吃飯還不是沒有發票,憑什麼我們就要給顧客發票?”這位負責人回答。
  稅務部門表示不給發票涉嫌偷漏稅
  記者撥打長沙市地稅局納稅服務熱線12366,稅務部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,門票上沒有加蓋稅務部門公章屬正常,也許該門票不是稅務部門監製的。但地稅部門對發票是敞開供應的,商家根據自己的營業收入規模領用發票,發票快用完後直接再次上門領用,不需要任何審批程序,還能根據發票剩餘量提前準備發票,管理該摩天輪的公司“發票用完了”的理由不成立。
  記者瞭解到,目前我市大多數中小型的經營場所如餐館等都採取核定征收方式,稅務部門會根據該場所的規模、地理位置及實際經營情況等給每家定一個納稅額度。按照規定,經營場所的實際經營額度超過定額時,必須如實向稅務部門申報。這就體現在發票使用上,當發票使用額度超過定額時,超過定額部分的發票要根據規定補繳稅款。如一家餐館的營業收入定額為一個月10萬元,假設上月發票用了15萬元,這家餐館應該按15萬元來計算上月的應納稅額。對於一些商家來說,少開一張發票意味著少納一些稅。從法律角度來說,這屬於偷漏稅的行為。
  稅務部門提醒消費者:如果在消費後遭遇商家不願意開具發票的情況,可向稅務部門反映,也可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,或登錄稅務局網站舉報。  (原標題:坐摩天輪不給發票竟說沒發票很正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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