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(記者 張媛)今日下午,北京msata市一中院就京哈高速救狗案做出終審判決,駁回小動物協會上訴,維持原判。
  2011年4月15日,小動物保護志願者們從京哈高速截獲救助了500餘條流浪狗,因獲救小狗的救治費得不到解決,10家寵物醫院將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及騰訊公司告上法庭索賠50餘萬。今年7月海澱法院一審判令小動物協會支付40餘萬醫療費用,騰訊褐藻糖膠公司無責無需賠償。之後,小動物協會提出上訴。  (原標題:“京哈高速救狗案”二審維持原判 小動物協會判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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